历史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5-11 点击数: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时间: 5 月 13 日 08:30-18:00

   复试地点: 城西校区田家炳三楼会议室

二、复试工作组织

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四、参加复试人员

参加2023年青海师范大学中国史专业博士生考生,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名单,接收并确认来我院复试的考生。

五、复试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四)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复试的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占50%;

2.英语听说能力,占10%;

3.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占20%;

4.科研潜质,10%;

5.综合素质,占10%。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1.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

2.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要求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在复试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在学校期间或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及相关业绩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不计分数。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体检

我校今年不组织统一体检。各位考生可在居住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在拟录取名单发布前提交所在招生学院进行审核。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复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求和所得,考生的初试平均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三门成绩总分÷3)×50%+复试总成绩×50%

八、录取

(一)申请材料的评价

复试工作小组要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复试考核的依据。

(二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专业互调与递补

1、各个招生方向依据本方向考生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某一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满足不了招生名额可从其他方向调剂。调剂录取统一按总成绩排序。

2、若出现需要递补情况,先递补同一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同一方向递补考生满足不了招生需求,按总成绩为序递补其他方向考生。

3、对考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低于 60的不予录取;材料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违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工作纪律严肃处理。

十、本复试方案由历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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